金融机构如何先行一步推动这项建设→

2023-12-27

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议题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在此情势下,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制定进入提速期:今年6月,成立不到两年的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个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一般披露准则和气候相关披露准则(以下统称“ISSB准则”);8月,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首批12套《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披露信息的授权法案……全球正掀起一轮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热潮。

在“双碳”目标下,如何做好中国版可持续披露准则研发,受到国内业界高度关注,各方均展开积极探索与实践。其中,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之一,要做好国内可持续披露准则研发工作,金融行业理应先行。

近日,在绿色金融60人论坛(GF60)主办的2023绿色金融北外滩论坛上,由上海金司南金融研究院和昆山杜克大学可持续投资项目共同编制、神州信息参与的《银行业气候信息披露与碳核算研究报告(2023年)》正式发布。该报告从多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AI模型+人工”方式,对银行业气候信息披露和碳核算质量进行评估。

“在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和趋严的背景下,希望这份报告能够为相关机构开展高质量气候信息披露、更有效地管理气候风险、把握气候变化机遇提供有益参考。”GF60首席经济学家、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表示。

那么,进一步面向可持续披露,ISSB准则的推出无疑为国内金融机构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具体如何先行,成为摆在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ISSB准则是基于国际认可的标准制定的,为中国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框架,有助于国内金融机构与国际市场对齐,提高全球可持续金融信息的一致性。国内金融机构可以参考这些国际标准,确保其披露与国际最佳实践一致,同时帮助国内金融机构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张俊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此外,中国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分享最佳实践,共同参与制定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国际、国内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披露标准建设及实践方面现状如何?

张俊杰:自2017年以来,国际上成立了大量气候倡议组织,发布了许多可持续披露标准和指南,包括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的《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 FI)牵头制定的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发布的《全球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开发的《金融机构科学碳目标指南》以及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等。

国际和国内金融机构在这些标准的建设上做出了诸多努力。比如PRB是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牵头与中国工商银行、花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等30家银行共同制定的。IFRS S2意见征求稿发布后收到了全球上百份修改意见,其中不乏许多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国际和国内的金融机构也在积极践行可持续披露。目前全球有超过4800多家机构支持TCFD气候信披框架,400多家金融机构加入PCAF,涉及金融资产超过90万亿美元。我们希望未来越来越多的国内金融机构也能够进一步加强投融资碳排放核算工作,更好地优化并推进自身可持续信息披露。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对国内金融机构而言,碳核算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ESG报告与可持续发展报告,在披露侧重等方面有哪些异同?

张俊杰:国内金融机构一般通过碳核算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报告、ESG报告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进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这些报告都体现了金融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性。

其中,部分金融机构在地区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对自身经营活动及涉及范围3在内的投融资活动碳排放进行测算并披露碳核算报告,人民银行2021年发布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为金融机构计算其投资业务相关碳排放量和减排量提供了技术参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由金融机构参考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对环境相关治理、政策、产品与服务、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等内容开展披露,披露内容聚焦在环境信息方面;ESG报告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内容则更广,除了环境信息外,可能还涉及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在构建可持续披露标准过程中,国内金融机构应重点加强披露的指标有哪些?或者说应提高哪些披露能力?

张俊杰:金融机构可以参考国际披露标准,对标国外披露领先的机构,学习有益经验,重点加强的披露指标和能力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需进一步提升范围3投融资碳核算的能力,在披露自身运营碳排放情况的同时,推进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情况的披露;二是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披露,定量分析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并将分析纳入企业客户评价;三是提高数据的质量,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建立数据收集、统计、检测、分析、报告体系,提升效率和准确性;四是加强金融机构的高管层和执行层的能力建设,降低沟通成本,提升专业能力。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做好可持续信息披露对国内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具有哪些现实意义?

张俊杰:随着监管机构越来越重视可持续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首先可以满足监管的要求。其次,可以更好地开展气候风险管理。通过披露气候变化等相关的信息,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识别和管理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降低贷款违约和资产贬值的风险。再次,可以发现并挖掘与可持续相关的投资机遇,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披露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更加可持续的项目和行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最后,可以提高声誉和吸引投资者。优质的可持续披露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其声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增加竞争力。

非金融机构尤其是央企及部分控排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除了满足监管要求之外,还有利于吸引金融机构的绿色融资和可持续投资用于可持续发展项目。同时,优质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有助于非金融企业提高其在投资者和消费者中的可见性和声誉,增加市场份额和客户忠诚度,并帮助他们更好地捕捉气候机遇,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推动可持续业务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在做好标准制定后,您认为,如何推动实际落地应用,将可持续信息披露更加充分纳入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流程中?

张俊杰:将可持续信息披露纳入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流程需要一体化战略、体系构建和全员参与,涉及到的流程包括政策制定、数据管理、风险评估、报告机制、监测流程等。例如,制定激励相容的机制,明确内部政策和流程,明确可持续信息披露在业务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重,同时重视相关绩效考评的激励,鼓励可持续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等。在能力建设方面,鼓励为员工提供有关可持续金融领域培训课程,并定期审查机构内部可持续性政策和行动进程,根据经验及反馈做出不断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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